新北市淡水梁姓工地業主的父親,前年11月25日見監工的女設計師衣服沾滿汗水,佯稱買內衣慰勞辛苦,先藉按摩碰觸肩、頸,試圖解開背部內衣勾釦環,遭拒絕後竟然襲胸。女設計師驚恐逃跑並報警。士林地院審結,考量兩人年齡差距,女設計師無誣陷業主父親的可能,加上拆除師傅證稱,女設計師大哭逃離,依強制猥褻罪,判處梁男有期徒刑10月,可上訴。
70多歲梁男矢口否認,他說因為女設計師從外面進入工地,滿頭大汗地告訴他,剛接下新案室內設計,工作壓力很大,梁男告訴女設計師,他在越南做過按摩,可以幫忙紓解壓力,經過女設計師同意,才從脖子、肩膀開始,碰到被汗水浸濕的衣服,覺得她很辛苦,詢問要不要買內、外衣,可以送她衣服。
梁男表示,兩人一起吃過飯,都是他在付錢,想要知道內衣尺寸,但因老花眼,看不到標示的尺寸,想要拍照後放大,才會提議用手機拍照,女設計師拒絕,他才提議溫暖的擁抱,沒有強抱親吻也沒有摸胸。
但女設計師說,梁男問他是不是穿36C,又說要送一套內衣當作監工的禮物,她拒絕後就碰觸內衣釦子,嚇得她愣住說「不行、不可以」,卻遭到梁男雙手環抱,抓捏胸部2次,她跑到有其他師傅在的儲藏室,梁男一直靠近,作勢要親吻、擁抱,她覺得很害怕,直到拆除師傅的老闆到場,她趕緊搭便車離開,並在車上大哭。
判決指出,女設計師在警詢、偵詢時所稱一致,衣服上驗出梁男的DNA,證明確有抓捏其胸部,女設計師並無刻意誣陷付錢業主的父親,以致承辦工程無法完工的動機,而且拆除師傅的老闆稱,女設計師在車上放聲大哭,過程顯示女設計師無助、徬徨的情緒,認定梁男犯強制猥褻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