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家住北市大安區的黃姓富家男,平常經常跑酒店,從中挑選看上眼的酒店妹,自去年11月起,陸續對3名酒店小姐,先大手筆包下女方全場外出,再佯稱心臟不適,希望女方能陪同自己回家休息,若女方有意離去,則以暴力相向或出言恐嚇,藉此強迫女方發生性關係,女方趁隙報警到場救人,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黃男。
據了解,現年40餘歲的黃男家境富裕,加上常上酒店將欣賞的小姐包場,被害人起初都以為釣到大肥羊,而不排斥隨黃男返家同住,卻沒想到黃男另一面竟如此恐怖。先前亦有其他酒店妹指控遭他性侵的案例,但因當中涉及性交易,後來都被檢方認為罪證不足等理由而不起訴。
檢警調查,去年11月間,一名酒店妹因常被黃男包出場,加上感覺男方很有錢,兩人於是發展成類似男女朋友的關係,後來女方指控黃男控制慾強,某次她臨時有事想離開,黃男強留不成竟出手毆打,還揚言若女方敢走,就會找人去女方家門口堵人。同年月14至22日間,被害人為此遭黃男限制行動自由及使用手機,期間數度被迫發生性關係,最後女方伺機報警才終於脫身。
第二位被害酒店妹提告供稱,自己因坐檯陪酒認識黃男,某次因朋友有金錢上的急用,她於是找上黃男幫忙,不料黃男藉口要她直接到家裡拿錢,待女方抵達後卻說錢在朋友那邊還在路上,還拿走女方鞋子擋住電梯不讓女方離開,後來也是靠著報警才由員警護送離開。
第三位被害人則是在去年12月25日被黃男包出場後隨其回家,竟遭黃男持剪刀逼迫發生性關係,隔天黃男試圖故技重施,被害人擔心又遭不利,赴約的同時聯繫酒店經紀人協助報警,將黃男逮捕移送法辦。
黃男落網後,均辯稱與3名酒店妹是男女朋友或性交易,從住處大樓監視畫面也可看出並無限制女方自由,但檢察官發現,3名被害人一致指出,黃男慣用心臟不適需要有人陪伴,若女方不從就暴力恐嚇進行情緒勒索,因此不採黃男辯詞將他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