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6歲陳姓女子與張姓男子未婚生女,2019年兩人感情失和,為了爭奪撫養權而對簿公堂,張女不堪訟累、精神壓力過大,2019年間,竟餵食年僅2歲的女兒摻有安眠藥的果醬,張女企圖輕生,結果女童不幸身亡,陳女送醫撿回一命,二審高等法院2022年10月12日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陳女11年10月刑,日前最高法院維持原判,全案確定。
陳女與張男未婚生女,而後感情失和,2019年間,陳女改與一名女子交往並登記結婚,惟仍希望保有女兒的監護權,進而與張男打官司、上法庭爭女兒,家事法官採「幼兒從母」原則,把監護權判給陳女。
未料陳女因訟累精神狀況不佳,2021年4月11日,竟把安眠藥等藥物摻入自製的草莓果醬內,餵食年僅2歲的女兒,也企圖與女兒同歸於盡。直到陳女的配偶返家,赫見母女倆失去意識,趕緊呼救119,惟女童仍不幸死亡;陳女經過搶救撿回一命,被依殺人罪移送法辦。
一審士院指出,陳女無視還有前夫等人可以照顧女兒,隨意決定女兒的生死,剝奪人生正要起步且無自殺決意的年輕生命,導致女兒無法展開屬於自己的璀璨人生;惟考量陳女生長背景並不順遂,自己也有尋死念頭,與一般為情、為財或單純因仇恨而殺人的犯行有別,依殺人罪判刑12年。
全案上訴高院,陳女抗辯,她沒有準備好就後悔,且沒有封鎖房間,在女兒還沒有睡著前她就先暈倒,造成愛女死亡,她認罪。
高院認為陳女有悔悟之心,犯後態度與一審判決時始終否認犯罪並不相同,酌減刑期至11年10月,全案上訴最高法院,日前維持原判,全案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