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姓散戶想要拉抬「杜康-DR」、「友佳-DR」兩檔股票,吸引其他散戶入場後再「割韭菜」,沒想到投入資金炒作,股價拉升力道卻有限,不僅沒有散戶進場接盤,還被其他大戶當韭菜收割,慘賠43萬收場,還因為「高買低賣」炒股,被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,判刑1年10月,不過法官考量她認罪,且沒有獲利,另宣告緩刑3年。
判決指出,「杜康-DR」、「友佳-DR」是兩檔在台灣上市的存託憑證,吳女2020年5月底先看到「杜康-DR」股價僅約0.94元,加上成交量低,因此從6月2日開始,接連下單買進,想要先把股價拉升,之後再倒貨給其他散戶接盤。
不過,吳女先後花了294萬元買進2965張股票,最後因股價抬升無力,買進均價1元的股票,最後僅以均價0.95元脫手,買賣軋平後不僅一毛沒賺到,還倒賠14萬8250元。
有了「杜康-DR」失敗的經驗後,吳女仍未停手,選擇另一檔「友佳-DR」,想要以同樣方式拉抬股價,把之前賠掉的錢賺回來。
同年7月6日至8月11日間,吳女陸續以均價3.17元買進4473張「友佳-DR」股票,結果同樣也因拉抬不動漲勢,沒有散戶要進場接盤,吳女只能在股價下跌時趕緊出脫持股,「友佳-DR」就在買進、賣出間,讓吳女慘賠29萬元。
由於短時間內在成交量低檔的股票頻繁進出,引起證券交易所注意,懷疑吳女意圖抬高股價或壓低價格,將相關資料移請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偵辦,檢方調查時,吳女坦承拉抬股價,只不過拉抬不動,才會出脫持股。因「高買低賣」操縱股價,吳女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。
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,吳坦承所有犯行,合議庭綜合她操作「杜康-DR」、「友佳-DR」兩檔股價紀錄,發現吳女不僅沒賺到錢,還慘賠43萬收場,考量她沒前科,且在偵查中自排,兩罪分別處1年7月、1年8月徒刑,另宣告緩刑3年,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