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姓、邱姓車主去年於台66線快速道路桃園觀音段競速,洪男失控甩尾撞進路邊圍觀群眾造成2死3傷,其中27歲劉姓死者母親向洪、邱2人提出民事求償,邱男辯稱是洪男失控釀禍,與他無關,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失控起因於競速,邱男自應負連帶責任,至於劉男將車違停路邊觀看,也違反快速道路規定,應自負20%過失責任,扣除已領取的強制責任險,判決洪、邱2人應連帶賠償劉母247萬餘元。
去年9月17日凌晨0點38分,洪男駕駛BMW與邱男於台66線競速,洪男突然失控甩尾衝撞路邊4車、5人,其中,27歲劉男及36歲童男送醫不治,肇禍的洪男僅有輕傷,警方除逮捕洪男,另循監視器找到與他競速的邱男到案。
洪、邱2人都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,全案於桃園地院審理中,劉男母親另對2人提出民事求償,洪男開庭時稱「無法支付高額賠償」,邱男則說,他雖有與洪男競速,但洪男故意將車輛防滑循跡系統關閉釀禍,他也沒擋住行徑路線,死亡車禍與他無關,且劉男違停路邊觀看亦有過失。
判決指出,洪、邱2人均是成年人,應知競速易造成失控、打滑,仍相約快速道路競速,已屬危險駕駛且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洪男於競速過程失控打滑釀禍,足認與邱男有所關聯,邱男與洪男應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至於劉男將車輛違停路邊並下車圍觀,亦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,應自負20%過失責任,扣除已領取的強制責任險,判決洪、邱2人應連帶賠償劉母247萬5794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