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男小平(化名)與孿生妹妹小安(化名)的父母親離異,由父親阿忠監護教養,而阿仁是小平的乾爹,前年阿忠帶孿生子女去阿仁家作客,阿仁酒後性侵小平,小平事後得悉妹妹也遭乾爹性侵被安置,在妹妹建議下向輔導老師說出被乾爹性侵,二審依妨害性自主將阿仁判刑1年6月,可上訴。而阿仁被控性侵小安,獲檢方不起訴處分。
被害人小平遭性侵時,年僅15歲,與輔導老師晤談過程中自我坦露自己和妹妹皆曾被乾爹性侵的經驗,過程一度傷心落淚,並伴隨很多憤怒和不解。隨著案件的調查和進展,睡眠狀況逐漸變得不好,晚上會翻來覆去睡不著。
阿仁否認性侵小平,辯稱「完全沒有這件事,可能是我有時會指責小平不要太沈迷手機,引起小平不滿才亂指控,二審以小平指證歷歷,認阿仁狡辯,予以判刑。
合議庭審酌,阿仁因酒精催化下,欠缺自制能力,心生淫念,竟對被害人小平親吻嘴唇、撫摸身體、生殖器等猥褻行為,進而實施口交、肛交等性交行為,致小平心理蒙受巨大陰影,事後又否認犯行,諉稱因勸導小平勿沈迷手機,導致挾怨誣指,難認有悔意,予以判刑。
判決書指出,男子阿仁是小平的鄰居及乾爹,2019年1月間,小平與孿生妹妹小安陪父親前往乾爹家作客餐敘,同日晚間阿仁酒後見小平獨自一人在廚房,以手機與友人聊天,遂拉椅子坐在小平旁邊,與小平聊天。
阿仁假意安慰小平而擁抱,並親吻小平嘴唇;隨後帶入房間,為小平口交性侵得逞,阿仁並嘗試從小平後庭侵入,但被害人身體不斷扭動,因此無法進入後庭。不久後因樓下有人呼喚阿仁,阿仁始著衣匆忙下樓,小平隨後著衣下樓,帶妹妹即刻離開返家。
後來因少女小安於2019年10月中指述遭遇家庭暴力、妨害性自主,經保護安置迄同年11月30日,離開安置處所與媽媽同住,小平與妹妹取得聯繫見面時,向妹妹透露亦曾遭乾爹性侵害往事,妹妹建議他將此事說出來。
小平除於同年12月11日就妹妹遭家庭暴力、妨害性自主案件,應警詢時稱遭乾爹強吻情節外;另於同年月13日在所就讀學校,向輔導老師訴說遭乾爹強吻及撫摸等情,而由學校通報主管機關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,函轉偵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