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姓男子「以少欺老」見熟齡婦女在公園閒逛,以生殖器頂撞對方,將對方強壓在地想強制性交,被以木棍打跑,被害人後來不計較,不想出庭作證,淡定說「希望他乖一點」等,台北地院審理,判羅有期徒刑1年8月。可上訴。
檢察官指控,2022年4月27日凌晨3時許,羅姓男子在台北市萬華區「和平公園」附近,見被害女子年長,有機可乘,自後方強行環抱她,撫摸她的胸部、下體,又以生殖器來回頂撞、磨蹭被害人,將她強壓在地上。
依起訴書記載,羅後來脫下衣褲著手要對被害人強制性交,因對方大聲呼救,又持地上木棍抵擋,剛好有路人發現靠近,羅趁隙逃逸,萬華分局逮捕羅移送,檢方偵查後起訴羅。
判決說,羅2008年也犯強制性交未遂案,連同他犯的竊盜案件,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確定,羅2021年5月20日才出監,5年內再犯強制性交未遂案,可見沒有因執行而心生警惕,有加重其刑的必要。
判決書指出,羅為逞私慾,在深夜人車稀少之際,見被害人獨自行走,有機可乘,恣意侵害他人性自主權,也危害治安。
由於被害人表明不願出庭證述,僅以公務電話傳達「希望他乖一點」、「可以給他機會」的量刑意見,合議庭考量羅國小畢業、曾從事洗車業、月收入1萬多元、須與姐姐共同扶養母親,判羅1年8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