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汐止區黃姓男子今年5月涉嫌自製汽油彈燒屋,還拿菜刀打算攻擊家人,警方獲報追到頂樓,黃男從1數到10,點汽油彈襲警,甚至不斷持菜刀對峙,最後警方開3槍,才壓制逮捕黃男,黃搶救後無生命危險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依放火等罪嫌起訴。
43歲黃男和家人相處不睦,去年4月法院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,黃男不得對胞兄實施身體不法侵害、騷擾等,應遠裡胞兄住處至少50公尺,為期2年。黃男涉嫌違法保護令,在案發前一天上午到場勘查地形,從車道進入地下室,再搭電梯靠近胞兄家。
起訴指出,今年5月28日深夜11時許,黃男到加油站買汽油,再到附近檳榔攤,把汽油裝到塑膠瓶自製數個汽油彈,隔天上午6時許帶著汽油彈、菜刀、打火機,步行到胞兄家,從車道到地下室,再轉搭電梯上樓埋伏。
黃男見胞兄開門準備外出,從5樓樓梯間衝到4樓,胞兄見狀立刻關門,黃男涉嫌朝大門潑汽油,持打火機點火,燒掉鐵門、紗門,擺放樓梯間的一家人鞋子,胞兄為了滅火雙腳二度燒燙傷。黃男犯案後從4樓沿著樓梯逃上9樓鐵皮加蓋頂樓。
警消獲報伯爵街發生持刀縱火案,汐止社后派出所郭姓、曾姓警員到場,黃男持菜刀與警方對峙,另一手點燃汽油彈,熊熊燃燒,黃男從1數到10後,沒有絲毫猶豫,丟汽油彈襲擊警方,現場起火燃燒。
警員即時閃避、退到樓梯間,要求黃男放下菜刀,一手持短盾一手持槍,不斷命「菜刀放下!」黃男仍激動地持刀對峙,最後警方連開3槍,順利制伏黃男。黃男送醫救治,左肩中1槍、左膝中2槍,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,現場查扣菜刀、打火機、裝汽油的小高粱玻璃瓶、金門高粱酒、汽油上衛生紙、黃男衣物及證件。
檢方認定,黃男涉犯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罪、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、傷害、毀損、違反保護令等罪嫌,從重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嫌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