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姓、李姓兩名男子二○一一年起以高額利息引誘民眾投資,非法吸金高達五十一億餘元,檢警介入調查,赫見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偵查隊一名前蔡姓小隊長在職時也涉案,且從中賺取約七千萬元利息。雖然蔡員已退休,但懲戒法院認為蔡員違失情節重大,日前判撤職停用兩年。
在職涉案已退休 判四年半
檢方發現,徐、李等人組成的集團,二○一一年起以月息一%至十%、或年息十八%超額利率吸金,徐的好友蔡員也於二○一二年投資三一○○萬元,還廣邀親朋好友加入;集團也在二○一二年再以投資澳門賭場為名招攬投資,五年收到五十一億八七三八萬餘元。
檢方認定蔡員明知該集團違法仍私下投資,涉犯銀行法與詐欺取財罪,扣除成本後,徐、李賺三億五二九六萬元,蔡員賺七千萬元利息。刑事部分,蔡員被判刑四年六月;行政部分,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