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職小心詐騙!張姓男子等人加入男子「陳副總」所組詐騙集團,刊登「誠徵計車司機-拚現金好過年,月薪4萬8000」徵人廣告,蔡姓男子聯繫應徵,「陳副總」面試後詐稱,因需提供車輛,要求交3萬元保證金,由張男出面簽約,蔡男交錢後,但苦等張男開車來,半小時不見蹤影,才知受騙。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張男等人。
43歲林姓女子在2018年7月間將申請的手機門號的SIM卡,以800元賣給1名男子,該男再轉賣給「陳副總」,提供轄下詐騙集團成員使用。31歲甘男及46歲張男在2018年底加入詐騙集團,兩人在2天後就依「陳副總」指示,在12月18日在報紙刊登「誠徵計車司機-拚現金好過年,月薪4萬8000起,供膳宿」徵人廣告。
蔡男看了徵人廣告後,與「陳副總」聯繫應徵,「陳副總」告知因要提供車輛給司機使用,擔任司機必須要繳納3萬元保證金。蔡男同意,並依約到台中市的大飯店與張男見面,雙方簽立工作契約,張男收取3萬元保證金後,佯稱要離開去開車來給蔡男,藉機落跑,將3萬元交給「陳副總」,並取得6000元酬勞。
蔡男苦等半小時仍不見張男蹤影,與「陳副總」聯繫,「陳副總」要求他回家拿身分證,再推說當天工作取消,另通知上班即失聯,蔡男始知受騙報案。
張男及甘男到案均否認加入詐騙集團、涉及詐欺取財。檢警依據「陳副總」與兩人間的LINE訊息對話,有徵人廣告內容、「上的稿面很重要」、「沒行照」、「財神爺身上只有1萬多」、「如法炮製」等語;飯店大廳的監視影像及雙方簽立的契約等證據,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張男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