婦人「小玉」當面與丈夫及小三對質,兩人坦承並在社群軟體談請說愛,丈夫向小三說「改天一起洗澡」、「我怕洗完你會害羞」,甚至兩人還一起出國到日本,經「小玉」請求損害賠償,台中地院二審判決丈夫及小三連帶賠償15萬元,全案確定。
「小玉」指控稱,丈夫「阿柄」與小三「小莉」從去年元月間起,在「小莉」的住處發生多次性關係,丈夫遂於去4月間起一直要求與她離婚。
「阿柄」、「小莉」遂於同月16日,約「小玉」當面對質,經兩人坦承有此事,「阿柄」明目張膽與「小莉」交往,甚至「小莉」在社群軟體上毫無避諱大肆與「阿柄」談情說愛。
「阿柄」向「小莉」提出「改天一起洗澡」、「我怕洗完你會害羞」等語,甚至兩人還一同出遊日本,破壞「小玉」婚姻及家庭和諧,影響生活之平靜,且造成家庭永遠缺陷,無法給予下一代完整的家庭照顧。
「小玉」傷痛欲絕,受到重大打擊,遂請求損害賠償。「阿柄」辯稱妻子雖提出通訊軟體之對話內容擷取頁面,以及他與「小莉」談話錄音,而主張二人有通姦等侵害其配偶權之行為。
妻子需舉證證明真實性,縱使Messenger對話內容及談話錄音為真,均為二人於審判外之片面陳述,難認定二人確有男女感情交往,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為。
「阿柄」指稱二人於錄音中所稱性交行為等語乃是演戲、玩笑之語,錄音中所稱之交往也是假交往,一切只是為了讓「小玉」對婚姻死心所假裝。「小莉」辯稱「我與阿柄」去日本旅遊並無共宿一房,我只是幫他圓謊」等語。
合議庭認定「阿柄」、「小莉」狡辯,兩人確有超越一般正常社交行為親密往來關係,已達侵害「小玉」基於配偶關係,對於婚姻共同生活應享有圓滿安全及幸福,情節重大,致被「小玉」精神上受有痛苦,堪以認定,因此判決兩人賠償被害人1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