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姓婦人和丈夫楊男感情長期不睦,許婦擔心家裡吵吵鬧鬧會影響兒子隔天考學測,要楊男先搬回婆家,但楊男不肯還動手打老婆,許婦忍痛3天,等兒子考完試才讓兒子陪她到醫院驗傷,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楊男拘役40天,另須賠7萬元。
判決指出,許、楊這對夫妻感情失和多年,兩人一直鬧離婚卻始終沒有離成,去年1月21日,許婦和楊男又為了一點小事起爭執,許婦想起隔天兒子就要參加學測,擔心家裡吵吵鬧鬧會影響兒子考試成績,於是她自作主張,把楊男的行李整理好放在一樓車庫,要楊男先搬回左營婆家住幾天。
楊男倒垃圾返家,見到車庫堆著行李,他問許婦要幹嘛,許婦請他搬回婆家暫住,楊男抓狂,捉著許婦的頭髮就開始一頓狂打,許婦被打到全身是傷,兒子聽到爸媽打架趕緊下樓勸阻,楊男才鬆手離去。
兒子見母親受傷,要帶她去醫院包紮並驗傷,但許婦不肯,要兒子專心考試,自己在家裡簡單包紮後,忍了3天等兒子考完學測,再由兒子陪她去醫院驗傷;幾天後,楊男返家,許婦再提離婚,又被楊男再痛打一頓。
許婦這次不忍了,直接去醫院驗傷並報警;高雄地院審理時,楊否認打老婆,辯稱是許婦跟他談離婚時情緒過於激動,他只是壓住她的身體,沒有傷害老婆;但兒子出庭作證替老媽說話,證明自己有看到老爸打人,法官採信兒子說詞,依2次傷害罪判楊男拘役40天;許婦另提民事求償60萬餘元,法官判楊男須賠7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