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配驚分居夫外遇還生下一女 坦承「孩子大了拿不掉」
新北市余姓女子兩年前送女兒到已分居丈夫林男住處慶祝8歲生日,撞見懷有身孕的越南籍阮姓女子在屋內,去年初生下一女,才知阮是丈夫外遇對象,新北地院家事法庭去年7月判決二人離婚,因林男發生婚外情在前,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林、阮二人應賠償余女40萬元精神撫慰金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余女與林男於2011年結婚,育有一女,現已10歲,因林男在外交往廣闊,身邊常出現不同女子陪伴,夫妻於2019年分居,2020年11月送女兒到林男住處過生日,時年8歲女兒見有陌生的越南籍阮姓女子獨自一人在客廳,問「我爸爸在哪?」,阮女面不改色,輕描淡寫回說,「你爸爸在廁所裡面。」
之後阮女走出一樓門外中庭經過余女面前,余女發現阮女大肚子像懷有約6、7個月大的身孕,還對余的女兒吆喝說,「叫你媽媽把車子移走。」余女移車後,便開著林男的BMW轎車離去,女兒反問,「她是誰,為什麼開我爸爸的車?」休女才懷疑大肚子的阮女應是丈夫的外遇對象。
余女發現阮女懷孕一事後,曾質問林男,他坦承並表示「孩子已經很大了,也沒辦法拿掉。」數月後,阮女果真生下一女,因父親欄為空白,更讓余懷疑林男就是生父。
余女四處詢問,得知2019年7月1日至31日,丈夫林男帶著與前妻所生兒子到阮女越南家遊玩整整一個月,還與阮女家人共同出遊;2020年1月1日阮女全家在林男住家跨年;2020年8月林男與阮女全家到餐廳用餐;2020年9月27日林男出席阮女兒子生日聚會;2020年10月1日中秋節當天,阮女及其父母、妹妹、兒子到林男住處一起烤肉,確認林、阮二人互動十分親密,氣憤提告求償200萬元。
「只是變胖,沒有懷孕。」阮女透過律師出庭辯稱,與林男只有正常社交互動,沒有親暱或不雅舉止,還說林男夫妻分居期間,林每月都有匯款6至7萬元給余女,認為林男是負責的父親。
法院調閱阮女戶籍資料,確認已於2021年2月3日生下一女,父親欄為空白,和余女在2020年11月1日看到阮女已懷有6、7個月身孕的情節相符,且余女聲請血緣鑑定,阮女又托詞拒絕,足見阮女聲稱未懷孕實屬卸責之詞;林男始終神隱不曾出庭,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。
法官認為林、阮二人所為侵害余女的配偶權,破壞余女的婚姻關係、家庭生活,日前判決二人應賠償40萬元為宜,仍可上訴。
聯合新聞網2022-01-22 19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