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姓男子準備中醫師特考多年,在友人介紹下到彰化田中陳姓男子經營的私人神壇補考運,後來如願考上,但疑似遭神壇人員電話恐嚇,他為報復自製爆裂物放置在神壇門前,最後雖未引爆,但刑事局鑑定爆裂物具殺傷力,彰化地院依違反槍砲報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恐嚇等判處有期徒刑15年2月,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王男2011年間準備中醫師特考,透過補習班朋友介紹到陳男經營的神壇「補考運」,同年如願考取,2014年8月間卻接到二次不明人士來電以台語表示「為你作法作的大粒汗小粒汗,如不給付60萬元,就要對你及你家人不利」,王男回想近年僅有前往過陳男的神壇,未曾到過其他宮廟,因此懷疑是神壇人員所為。
王男心生不滿上網瀏覽爆裂物製作方法,購買相關材料自製兩個定時裝置的爆裂物,為避免形跡敗露,途中還偷了一面車牌掛在自己車上,同年8月18日凌晨開車前往該神壇,將兩個爆裂物堆疊在神壇門口,最後因爆裂物電力不足而未引爆,神壇主人發現屋前有異味前往查看,發現爆裂物而報警。
王男因放置爆裂物遭警方通知都未到案,被通緝了4年才落網,他聲稱懷疑陳男經營的神壇勒索他,為了報復才製作爆裂物放置到對方神壇;但神壇人員指出,王男曾來補考運,後來因自覺得耳鳴、睡不著認為是神壇作怪才會放置爆裂物,否認電話恐嚇。
法官審酌王男所為對治安深具危險,犯後逃匿經通緝多年始遭查獲,考量他坦承犯行,已與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,判處有期徒刑15年2月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