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高姓男子去年2月20日和陳姓藥頭相約購買K他命,但他認為品質不純,雙方起了口角衝突,高就拿出預藏的尖銳魚刀刺向陳左大腿,導致他股動脈斷裂,當場大出血,送醫搶救仍因失血過多不治;檢方認為,高原本應無致陳於死的犯意,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他。
檢定調查,高男(27歲)當天凌晨2點多和陳約在爸德區東泰街、永豐路巷口附近的小公園交易,但高認為對方提供價值約3萬元的K他命「不夠純」,討價還價之下彼此吵了起來,高情緒激動從腰間抽出1把魚刀攻擊。
結果陳左大腿中刀,股動脈被硬生生切斷,右手掌也被刺傷,案發後高隨即逃離現場,陳雖緊急送醫,但仍因大量出血引發低血溶性休克,仍在清晨6點多宣告不治;警方獲報後沿途調閱監視器,並根據陳遺留現場的手機,查看通聯後鎖定高身分將他逮捕。
檢方訊時,高坦承因買賣毒品和陳起衝突,2人扭打在地上時有拿隨身刀子防身,逃離現場時見對方全身都是血,但否認殺人犯意,辯稱只是想教訓他而已;現場目擊民眾證稱,高逃離時右手有拿1個發亮的東西,而陳則倒地不起。
當時搭載高的計程車司機也說,高除了手上有血,在後座車門也沾染血跡,另警方查扣高作案的刀子,上方採集到的DNA經鑑定也和陳相符。
檢方審酌,高、陳因毒品交易起口角、發生推擠扭打,衡量情況高主觀上應沒有突然想致對方於死犯意,難以認定高對於陳死亡的結果,可預見而不違背其本意,但陳的死亡與高的攻擊行為,具有相當因果關係,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