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姓男子謊稱出身法律世家,還說自己是桃園地檢檢察官,因張姓人夫連續和小三、小四發生婚外情被大老婆逮正著挨告通姦、損害賠償,李自稱可居中由合作的律師團打官司,以高於行情數倍向張等收50多萬律師費後神隱,張才驚覺遇到司法黃牛,桃檢依詐欺罪起訴李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檢調查出,李男(42歲)過去在理財公司擔任主管,10多年前就向1名陳姓同事吹噓說,自己父親、姊姊各為退休法官、現任法官及檢察官,一家都是法律人,後來離職時誆稱自己考上司法官特考要去受訓,對外謊稱自己曾在新北地檢、桃園地檢擔任檢察官。
2012年間因陳涉及妨害公務案件,在警察局時打電話向李求救,李要求和員警對話,還說偵辦陳刑案的檢察官是他學長,但陳最後仍被判拘役10天,李還若無其事對陳說「刑度已經很輕了」,陳因此深信李是具備法律專業的在職檢察官。
去年2月,另名張姓男子和小三、小四發生婚外情,被大老婆掌握先生行蹤逮正著,3人挨告刑事妨害家庭、民事損害賠償,其中小三因和李熟識,希望借重對方專業提供意見,李見有機可乘,向3人騙說自己調到桃園地檢任職,姊姊有開律師事務所,該案件可由他轉介給合作的律師團隊處理。
李並約張、小三及小四一起出面商談,事前並偽造1張桃檢通行證掛在脖子上,強化自己不實檢察官身分,前後向3人收了51萬元的委任律師費用,還以訴訟代理人身分陪同赴台北地院調解,但沒多久突然避不見面。
張男要求想看訴狀內容,李就以「訴狀處理中,明後天可遞狀」推託,最後張要求解除委任並退款未果才驚覺遭詐;檢方訊時,李男坦承不諱,與被害人指證相符,另有相關匯款資料、委任狀佐證。
檢方認為,李男正值青壯,並非無謀生能力,竟偽造桃園地檢署通行證、冒稱桃檢檢察官,還以律師名義出具委任狀給法院,等同俗稱的司法黃牛,紊亂司法制度,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及當事人權益,偵結依詐欺罪嫌起訴他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