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姓男子婚後除了吸毒外,還曾偷拍妻子的裸照,並把裸照製作成影片,肆意散佈妻子的裸照,其妻傻眼訴離並求償,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准離婚,並判李男賠償10萬元,可上訴。
李妻向法院控訴,她與丈夫在2017年結婚,婚後,她才知道丈夫有吸毒惡習,加上丈夫在桃園工作,不願通勤往返,2人聚少離多,感情漸行漸遠。
李妻說,丈夫不思如何改善2人婚姻關係,竟偷拍她的裸照,還威脅說:「若不回應,會將其裸照PO出去」最後真的把裸照製作成影片,傳給她的10餘名朋友,甚至在她的臉書動態下張貼影片,此事導致她身心備受折磨煎熬,加上2人分居多時,丈夫現在又行蹤不明,顯見並無維持婚姻經營家庭意念,因此訴離並求償60萬元。
李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,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。法官審理認為,李男染有吸毒惡習,且未經同意偷拍、散佈裸照,嚴重侵犯其妻隱私,這已逾越一般夫妻相處所可忍受的程度,2人婚姻確已發生破綻,而李男對此婚姻破綻的發生與擴大,應負完全的責任,判准離婚,並賠償非財產上損害1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