俞姓女子今年發現陳姓工程師丈夫偷情,已倍受打擊,2月14日情人節時前往宮廟參拜並點光明燈,發現家中多一名孩子點燈,才得知陳男不僅偷情,甚至與張姓小三育有一名小孩,氣炸提出求償,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陳、張2人賠償80萬元,可上訴。
俞女提訴指出,陳男近來時常以工作業務繁重須加班,及週末固定參與社團活動等藉口,幾乎每週都有2日徹夜不歸,且晚間10點後幾乎不接聽電話、不讀取訊息,今年農曆春節期間,她以陳男的手機追劇,一名帳號「Doris」者突然以LINE來電,陳男神色慌忙中拒接來電,此後就拒絕她再使用其手機追劇。
俞女指出,陳男經追問後坦承出軌,且2人交往長達10年,她因此深受打擊、精神恍惚,遂於2月14日前往宮廟參拜並點光明燈,祈求心靈平靜及家庭幸福平靜,怎料,經廟方查閱後,竟告知她家中多一名於2020年2月間出生的孩子點燈,她隔日前往戶政事務所調閱全戶戶籍謄本,才發現陳男在當年認領小孩,而生母為張女,因此向2人求償150萬元。
陳男坦言出軌並與張女育有1名小孩,辯稱俞女3年前早知此事,且精神慰撫金過高,他還要扶養父母、二子女,無力負擔高額賠償;張女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,亦未提出書狀陳述。
法官認為,陳男並未舉證證明俞女3年前早知他偷情一事,而俞女雖主張陳、張2人偷情長達10年,缺乏客觀事證可佐,但由於陳男坦言與2019年起與張女偷情並育有一名小孩,侵害俞女配偶權,判決2人賠償8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