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姓男子懷疑妻子與上班處的店長有曖昧,竟率眾打斷詹男手指,還拿了70萬元,新竹地檢署依傷害、恐嚇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。
檢警調查,江男與林男是遠房親戚,江男於2012年間因妨害自由案件,經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;林男於2013年間因肇事逃逸案件,經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。
江男懷疑任職窗飾店的妻子與詹姓店長有曖昧,幾經友人調停,仍心有未甘,去年1月向林男訴苦,還唆使林男找朋友替他討公道。林男隨即夥同劉男與姓名年籍不詳的阿陳、阿和與另一姓名年籍不詳男子共5人,到窗飾店找詹男,林男及其餘不詳姓名成年男子,或持行動電源或持地上拾的石頭或徒手,痛毆詹男頭部及身體多處成傷,打斷手指。
去年2月間,江男又委託姓名年籍不詳的友人「大頭」,與詹男就曖昧情事達成和解,詹男答應拿出68萬元換取不再追究的協議,詹男全數付清後,江男再於去年3月1日晚間到窗飾店前,向詹男恫稱他知悉「大頭」所談金額是68萬元,但只拿到30萬元,如果拿不出70萬元給他,就要拿槍殺掉詹男,載到山上埋掉,還說頂多只關個10幾年而已,讓詹男心生畏懼,不甘再支付其餘款項,報警究辦。
檢方認為江、林及劉均係犯刑法傷害罪嫌;江男另涉恐嚇取財未遂罪嫌,全案提起公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