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少數補習班縮減規模、倒閉,造成學員權益受損,也衍生消費爭議。教育部日前修正規定,「非按月收費」的補習班需提供「履約保證機制」,從7月1日生效。補教業者共同成立品質保證協會,表示若有會員業者無法提供補習服務時,學員可在6個月內向性質相近的其他會員業者換取等值服務,不用再花錢。
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,教育部日前修正《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範本》非按月收費的補習班要提供履約保證,例如將收取總費用的30%交付銀行信託管理,或加入全國、地區性品保協會,或其他經教育部同意的方式。
黃月麗提到,除了有全國性的補教業品保協會外,台南市也有地區型的履約保證促進協會。黃表示,補習班的定型化契約規定,非按月收費的補習班如果沒有履約保證,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,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再犯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得按次處罰。
補教品保協會理事長丘昌其表示,當協會內有會員業者無法提供補習服務時,學員可在6個月內向協會尋求協助,在性質相近的其他會員班換取等值服務,協會也會幫忙,例如盡量安排原教師上課等。全國目前有1萬7659家短期補習班,丘昌其說已經有超過1000家加入,今天可能超過2000家;他呼籲民眾報名補習前,可到協會網站查詢該業者是否加入協會,也可認明識別標誌,並記得保存收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