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楊永盛、蔡永彬╱連線報導】郭姓音樂狼師七年前在國小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時,竟染指仰慕他的十二歲小六女生,事後少女向同學炫耀「老師是我的、我要幫他生小孩」才曝光;郭男被判三年六個月,遭教育部令永不錄用。
郭男出獄後結婚,妻前年受聘某大學管樂社團指導老師,一年多前請產假後,多由郭男代課,校方昨說未聽聞郭有與女學生緋聞及不法,但郭近日遭人議論,考量社會觀感不佳,下月起不再續聘他們夫妻。 教部:無法可管 郭男(三十八歲)七年前受聘苗栗一所國小指導管弦樂團時,利用外出參賽機會,兩度和仰慕他的小六女生發生性行為,案發後郭嫌跟女童父母以五十萬元和解,法官依與未滿十四歲者合意發生關係,觸犯準強姦罪判處三年六個月徒刑。
據指出,郭男出獄後結婚,妻子自前年八月起受聘為某國立大學管樂團指導老師,去年她生育後常由郭男代課。有網友近日在批踢踢控狼師再回校園。 教育部說,若教師因犯法等不適任行為,最重永久不得再聘任為教育人員,此案教師應有列入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,但現行法令未規範社團指導老師,聘任前也需查詢是否為不適任教育人員。教育部說,犯性侵害或性騷擾的教師都不該再聘為會接觸學生的職務,現正研擬修法,把社團老師納入規範。